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公务车辆报废处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国资办 作者:秦老师 发布时间:2023-02-06 点击:0
一、资产概况:公务车报废
二、处置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报名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具备有审核部门批准的有效资质经营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的企、事业单位。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
6、没有被医院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四、报名方式、需要材料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359423558@qq.com。
2、投标单位需将以下资料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证件应包含:①报名人身份证和电话号码(报名人仅限一人)及联系方式、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须扫描原件,并保证图像清晰可视。
3、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五、投标方式:现场查看,网络报价。
1、投标单位按医院指定时间到现场查看拟处置资产。
2、投标单位在查看完现场后,医院发放《报废物资竞标报价单》,投标单位就所查看报废资产做出唯一完整报价,于第二天中午12点整前把报价单扫描发到指定邮箱 359423558@qq.com。报价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
六、开标、评标:在竞标结束后,医院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评标方法:采用价格评标法。按竞价高低分别确定排名先后,最高报价者中标,次高者和第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
当出现报价相同中标候选单位时,以在投标报价有效期间递交报价材料时间顺序排名先后。
七、处置资产搬运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按处置协议要求将所中标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搬运完毕并清洁现场垃圾。
八、投标人须知
(一)现场查看处置资产仅限报名人参加。
(二)开标时,当出现前三名中标候选单位都弃标,或投标人少于2名时,医院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三)中标价仅为本次所处置的报废公务车价格,处置报废公务车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四)中标单位须在院方公示竞标结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与院方签订协议并一次性交完中标款项,医院开具收款票据。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列入本院不良投标人名单:
1、中标后不与我院签订协议;
2、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
3、签订协议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4、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处置工作的。
(六)中标签订协议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中标单位。
(七)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院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取走其他非处置设备。处置废旧资产后所留下的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
(八)招标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院方将会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并在网上公布。
(九)废标:竞价单中没有报价、竞价单无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竞价单提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纳中标款项等情况均视为废标。
(十)评标结果将于开标后三日内在学校网站、医院网站上公告,公告期三个工作日。招标单位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原因,敬请谅解。
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771-2705688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