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作者:吴利忠     发布时间:2023-11-06     点击:0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将我院护士长纳入中层副职管理。经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现对我院现任护士长纳入中层副职管理进行任职前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1113日前直接送或邮寄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监察室或组织人事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10号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监察室或组织人事科

邮编:530021

联系电话:0771-2387338,0771-5358945

群众如实反映拟任职务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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