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五象院区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三级医院收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办公室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点击:0

患者朋友们: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批同意,我院已获批一院两址,双拥院区(青秀区双拥路10号)、五象院区(良庆区体强路26号)为三甲口腔专科医院投入运行。根据有关规定,自2025年12月4日起五象院区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三级医院收费。

五象院区执行三级医院收费后,将以三甲口腔专科医院的高标准、高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5年1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