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国资办     作者:李秋兰     发布时间:2017-11-02     点击:0

一、资产处置概况:

资产名称:报废资产一批(仪器设备等,见附件一)。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投标报名要求:

(一)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或违法犯罪史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竞标。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截止201711717:30

评标时间:2017118 日,15:00-17:00, 住院楼七楼会议室

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南宁市双拥路10号口腔医院住院楼6楼)。

报名前,投标单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按要求足额交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交存帐户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医科大支行,帐号:6262 5748 5452;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携带本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法人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等;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检验后退回)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时将对资质进行审查,确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四、投标方式:现场查看、限时报价。

1、本院201711716:00-17:00安排现场查看,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价,注明总价。报价单须采用附件二中的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自行用密封条对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上交。

2、超过规定时间报价,投标无效。

3、本次竞标采取暗标方式,竞标价格精确到元。

五、开标、评标:在所有投标单位递交完投标文件后,由本院报废设备资产评估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评标方法:采用价格评标法。按价格高低确定排名的前后,高于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中标,次高者和第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

六、处置资产搬运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按本院要求将所中标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按本院要求搬运完毕并清洁完现场,否则从施工押金中扣除保管费和保洁费。

七、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财务账户中进出,非投标单位公司财务账户中进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办理。

(二)开标时,当最高投标价过低、最高投标价低于标底价或前三名中标候选单位都弃标,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本院有权重新组织招标、议标或放弃招标。

(三)中标方在中标后以各种理由反悔,投标保证金不退。

(四)中标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五)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一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交完中标款项。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任务后全额无息退还。所有票据请自行妥善保管,遗失不补。(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竞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部分扣除:a、中标而不与我院签订合同和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b、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c、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d、未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

(六)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落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退付投标保证金不采用现金方式。

违约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中标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中标方。

(八)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院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设备,处置垃圾要运走,场地要清除干净。若有物品被拿走或损坏,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九)招标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十)废标:报价单无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报价单无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报价单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没有按时和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纳中标款、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低于招标底价、报价过低或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等情况均视为废标。

(十一)评标结果将于中标后三日在广西医科大学网站上公告。招标单位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投标人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敬请原谅。

欢迎具有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联系人:李科长  倪老师

联系电话:0771- 5352335  2705697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7112

 

        

 

附件一:资产清单

 

附件二:投标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