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供应商(经销商)廉洁经销集体谈话会

信息来源:药剂科     作者:文/图 黄英华     发布时间:2018-08-07     点击:0


为了深入贯彻自治区卫生计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作风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和行风建设的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医院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在我院的经销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药械购销环境,7月27日下午,我院在医院七楼会议室召开药品、设备、耗材供应商(经销商)廉洁经销集体约谈会。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松峰,副院长邝海,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国资办主任李秋兰,审计科科长梁智安,药剂科副科长梁韬、设备科副科长曾令丰及我院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经销商)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邝海副院长主持。

会上,副院长邝海首先对各供应商(经销商)对我院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李松峰副书记宣读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按照国家、自治区以及卫计委有关文件精神,对供应商(经销商)提出两点要求:一、供应商要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面临的高压态势与现有医疗卫生发展的趋势,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新变化;拿出极大诚意,主动配合医院“保质降价”行动;拿出极大责任与担当,主动配合医院正风肃纪行动。二、廉洁购销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廉洁购销合同条款,不断强化廉洁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杜绝违规手段,要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杜绝以“回扣”或“提成”等违规违法方式开展医药器械等产品的推销营销,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我们将按医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送司法机关。要落实购销廉洁协议,自觉履行廉洁职责,要相互监督,支持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各供应商(经销商)均表态会按照国家、自治区以及卫计委有关廉洁购销的文件严格执行,并会积极配合医院的相关要求,共同构建廉洁的购销环境。

最后,李松峰副书记代表医院与参会的供应商(经销商)签订了《廉洁购销协议》,进一步明确医药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医药购销行为。

 

约谈会现场

签订《廉洁购销协议》

签订《廉洁购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