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关于广西医科大学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项目补充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院内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信息来源:新区建设办     作者:黄艳珍     发布时间:2020-10-30     点击:0

为做好我院新院区补充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工作,拟对该服务采用院内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医科大学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项目补充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二、采购内容基本情况介绍

广西医科大学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项目位于广西南宁五象新区体强路与庆歌路西南侧,良兴路南北两侧,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地块。项目污水处理站原设计于地下,新方案调整为地上,且新增氧气站房,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拟就该调整内容重新编制环评报告。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站(http://114.251.10.92:8080/XYPT/center/logi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竞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设办,联系人:黄老师 0771-2387370,13307715115

五、谈判需要材料、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官方网站查询结果(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报价文件;

5.近几年类似项目业绩;

6.服务承诺。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

(二)谈判时间:2020年11月4日下午3点半

(三)谈判地点:南宁市双拥路10号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设办会议室

注意: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1-2387370,13307715115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