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自筹经费自选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kqyy     作者:kqyy     发布时间:2006-08-10     点击:0

    为了更好的贯彻广西高校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三对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我校与社会企业的联合与协作,经研究决定,设立我校自筹经费自选课题基金,并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申请基金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以课题方式申报本基金。

    1.学校本部在编的在职工作的教师、科技人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3.申请者当年没有负责承担任何在研项目;

    4.申请的项目必须有社会企业合作资助。

    二.申请基金的程序

    1.申请者填写“广西医科大学自选课题申请书”,申请者从校园网科研处网页,打开“科研课题”栏目下载申请书。

    2.申请书应附有社会企业资助研究、知识产权界定明晰的科研合作协议书。

    3.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签字后,上报学校科研处。

    4.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三.经费来源及资助额度

    学校立项科研经费1万元/课题,必须有社会企业合作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2万元。

    四.基金课题的管理

    1.本基金课题每年不定期申请。

    2.本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不超过三年。

    3.本基金课题纳入学校纵向课题管理。

    4.本基金课题经费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经费开支按照“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本基金课题研究过程及结束后必须提供结题报告。

    6.如发现申请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终止资助。

    五.其他说明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科研处。

广西医科大学

00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