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kqyy     作者:kqyy     发布时间:2006-10-23     点击:0

各高等学校:

为了做好2006年度我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06年度我厅科研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广西科学技术大会的精神,以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为目标,以服务全区、振兴县域经济、建设新农村为重点,继续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和“人文强桂工程”,加强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培养,促进人才梯队和科研团队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进一步提高高校科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今年的科研项目申报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要按照自治区“十一五”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开展科学研究,针对制约地方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共性关键技术和社会重大问题开展攻关;要坚持为企业和市(县、区)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高校多学科、科技人才聚集和团队攻关的优势,主动参与企业和区域科技创新工作,坚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坚持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和服务基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注重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把高等学校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学科优势与地方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与企业的产品优势、市场优势结合起来,使地方、企业成为高校科技成果的“孵化基地”、“转化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促进高校科技技术转化和研究成果应用。

二、科研项目重点支持的范围

(一)研究领域。

重点支持研究的项目:研究解决“十一五”期间我区支柱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关键技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咨询服务,非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的研究以及科技创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项目。重点支持校企、校地联合申报,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应用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

1.结合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和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建设,重点支持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和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科研骨干主持的科研项目和留学回国科研人员、中青年学术骨干的研究项目,加强重点建设,培养科研骨干。

2.在上年度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证书的高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鼓励专利持有人进行实施转让、继续研发专利技术的工作,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推动创新性研究工作。

3.组织开展高水平、高层次、大规模的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学术活动。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知识为主的科技培训和科技普及活动。

三、科研项目的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的申报以课题的方式成立项目课题组。项目课题组应由2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参与人员的学科、知识、年龄结构合理,有科学的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项目课题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科研项目。

(二)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比较突出的成绩或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具有作为项目主持人组织课题组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成。

(三)作为课题组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已经承担两项省级及以上在研重大课题、或者主持承担两项以上计划内在研课题、并在2006年年底前没有完成结项结题工作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不参加今年本项目的申报。对过去结项结题的研究项目完成情况不好的项目主持人和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科研项目的类别及其内容

(一)面上科研项目:主要支持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获得立项的项目,我厅给予适当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参加科学实验或举办学术活动、调查研究、资料和版面费,额度在0.5-2万元/项,高校要给予11或更多的科研经费配套支持。此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但是涉及农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以例外。

我厅面上科研项目的申报实行限项申报,主要面向本科院校(医学院校含附属医院)和部分具有科研能力的高职高专院校,各学校申报项目数量见附件1

(二)立项科研项目:面向区内所有本专科院校,主要支持各高校择优推荐的横向科学研究项目、教师自选课题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不限,由我厅立项下达。其研究经费必须由学校和教师自筹并落实。此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但是涉及农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以例外。

(三)专利支持项目:主要支持200611以来获得专利授权的专利持有人以及进行实施转让、继续研发专利技术的项目。其经费支持额度为0.5万元/项,高校要给予11或更多的科研经费配套支持。

(四)重大学术活动支持项目:主要支持2006年度普通本科高校组织开展高水平、高层次、大规模,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学术活动;主要支持2006年度高职高专院校组织开展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知识为主的规模较大并社会效益较好的科技培训和科技普及活动。此项目费用以举办高校为主,我厅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五、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学术委员会须对各类项目进行认真的审核和学校审批同意推荐后报送我厅。学校要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和科研能力,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项目预期目标的完成与实现,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配套或筹集落实的情况,基本科研条件保障等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科研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校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网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的使用方法和说明可在网上下载,用户名:各高校学校代码,初始密码为各高校的学校代号。

(三)各高校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后,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本年度科研项目各类课题申报汇总表(表样见有关附件)与项目申请书一并行文上报(申报汇总表1份,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四)项目申报的书面材料和网上申报时间均为102225日,切勿逾期。

(五)各类项目的《申请书》和《汇总表》须用A4纸打印,学校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加盖学校公章。各类项目申请书样式及系统使用说明可查阅广西高校科研管理网,联系人:万锋锋,联系电话:0771-5815225

 

附件:1.2006年度面上科研项目申报高校及项数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专利资助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