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专业设置标准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5-11-18     点击:0

口腔医学专业设置标准

     

一、专业设置基本依据

1、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2、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

3、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4、有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有健全的专业组织和业务管理制度。

二、专业教学组织

1、设置口腔医学专业学科,下设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等教研组,相近课程可以合并建组。

2、专业学科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和较高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3、教研组组长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一定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三、专业师资配备

1、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专业课教师中,本校专、兼职教师不少于80%。

3、外聘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有正式聘任手续并相对稳定。

4、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实习生)之比为125135

5、以每年招收两个班为基数,各门课程的师资最低数量分别为: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各2名,口腔组织学及病理学、 口腔预防保健学各1名。两个班以上按比例适当增加。

6、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不低于60%,高级职称者不低于 15%。

7、专业课教师每3年应有6个月(可累计)的临床或专业实践时间。

四、专业设施

1、设置口腔临床实验室(含口腔颌面颈部解剖、口腔预防保健学、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其使用面积不少于90m2;口腔修复学实验室(含牙体解剖、包埋与热处理、焊接与铸造、打磨抛光、烤瓷等),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80m2;模拟临床示教室(含口腔颌面放射,如学校有附属口腔医院或口腔门诊部者可不设此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0m2;各实验室有相应的准备室、标本模型陈列室等。功能相近的实验室可综合使用。

2、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见附表。

3、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90%以上。

4、有含核心期刊的三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标本、模型、视听教材。

五、毕业实习

1、有相对固定的社区实习基地及县级以上实习单位。

2、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90%以上,并有出科考试。

3、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各实习科室均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 应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和医(技)师以上技术职称。

4、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实习管理制度。

附表:口腔医学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

名称

单位

数量

牙科综合治疗机椅

10

高速涡轮机

610

台式电钻

40

高速微型电动牙钻机

20

牙科X线机

12

口腔颌面全景X线机*

1

实验桌

40

技工桌

40

金属仿头模

40

自动银汞调和器

2

牙髓电活用测试仪

2

光固化机

2

根管长度测量及根管扩大仪*

1

超声波洁牙机

2

无缝冠机

12

熔金器

4

电动熔金器

2

石毫膏模型切割机

1

石膏模型打孔机

1

牙科振荡器

2

电动真空搅拌机*

1

马福炉

1

高频离心铸造机

1

高速金属切割机

1

喷砂机(钢托用)

1

笔式喷砂机(冠桥用)

1

超声波清洗器

1

电解抛光机

1

技工打磨机

4

烤瓷炉*

1

石膏模型修整机

1

电热高压灭菌器

1

电热煮沸消毒器

1

手提消毒器

2

电冰箱

1

口腔检查器械

120

充填治疗器械

40

髓病治疗器械

40

洁牙器

40

牙周手术器械

5

牙及牙槽外科手术器械

10

观片灯

8

暗室及X线胶片冲洗设备

2

石膏调拌器械

40

蜡牙雕刻器械

80

各类技工钳

40

技工剪

40

技工小锤及小铁砧

40

技工大锤及大铁砧与附座

6

熔铅勺

20

分瓣缩颈器

40

牙科观测仪

10

可调式全口牙合架

40

石膏剪

10

型盒(7号)

40

携带式型盒架

20

冲蜡及热处理设备

4

空气压缩机

1

注:标"*"的设备为逐步配备设备。